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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利潤分配稅制 OECD提出指引 - 中時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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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誠(PwC)指出,OECD於2022年2月18日繼續公布全球利潤分配稅制(支柱一)第二部分細節法規架構徵求意見稿,超大型跨國企業有多少的剩餘利潤要分配給市場國,這次也提出更明確指引。

全球利潤分配稅制計畫是OECD與G20等國際組織所推動的全球反避稅提案的兩大支柱之一。全球利潤分配稅制將針對合併營收達200億歐元(約新台幣6500億元)的超大型企業,就其獲利超過10%的超額利潤,將25%分配予市場國課稅,據了解,我國僅少數企業符合該門檻。

資誠表示,分配給市場國的超額利潤叫做金額A(Amount A)。這次的徵求意見稿針對如何確定稅基提出更為明確的指引,像是稅基計算的起點是集團的財務會計合併利潤、利潤的計算須採用合規的財務會計準則(IFRS或同等級別的GAAP)且經由外部審計認證、需進行財稅差調整、可追溯更正前期錯誤並虧損後抵。

所謂需進行財稅差調整共有四個項目,包括所得稅費用淨額、依所有者權益收取的股利所得、股權收益或損失以及政策上不得認列的費用。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全球稅務服務主持會計師曾博昇指出,受影響的企業集團需要注意如何進行財稅差調整以計算超額利潤,方得進行相關規劃。

支柱一細節法規架構徵求意見稿僅是一個法規意見的框架草案,意見徵求時間到3月4日截止。徵求意見稿內容一旦定稿後,將放入支柱一細節法規架構稅基完整版中的稅基確定和相關定義兩個章節。這次的徵求意見稿是繼2月份所發布的第一個金額A徵求意見稿(針對連結性與收入來源規則)後,OECD所發布的第二個徵求意見稿。包含已經發布的兩個文件,OECD預計一共將針對支柱一發布13個徵求意見稿。

曾博昇認為,全球利潤分配稅制涉及各國立法與跨國間的合作與協調,這使得OECD所設定的2023年目標深具挑戰性。企業未來需密切注意各項細節性法規的發布內容,以及關注各國立法動態,與多邊公約或雙邊租稅協定的各種進展,以便隨時因應可能的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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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bruary 25, 2022 at 01:49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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